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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否可诉?
作者: 浏览次数:169 发布日期:2023/6/16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否可诉?


经常有当事人问,“收到某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我的房子是不是马上就要被作为违建拆了啊?是不是可到法院去起诉这个通知呀。这里给当事人解释一下,《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强制拆除决定书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房子一般不会被马上拆除,但也有例外,限拆通知作出后不久当事人的房屋就直接被强制拆除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如果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确定的、终局的实际影响,行政相对人是具有通过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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