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到的房屋评估报告合法吗?
作者: 浏览次数:873 发布日期:2021/12/30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作为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补偿数额的依据,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你对收到的评估报告又了解几分呢?
首先,评估报告应当附有对被评估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测的照片,以及相关评估参数的选取、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技术路线和评估依据等。实务中,很多评估报告仅以简单的表格形式列举了相关项目名称及最终的评估单价和评估结果,但评估报告中却没有基本的实地勘测照片和评估过程的记载,那么这个评估报告就是不完整的。此外,评估公司的营业执照及估价师的资格证书等基本信息也是评估报告不可缺少的内容。
第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因此,评估报告必须要有评估师来签名,签名要求必须是手写签名,不能以签章代替,不能以印章代替。
最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因此评估结果必须在被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这样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