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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难道就要无偿拆除吗?
作者: 浏览次数:939 发布日期:2021/12/30

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规定,禁养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规定的其他应该划定的区域。这些禁养区在划定后5年内不作调整,需调整的应根据指南展开工作。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因此在禁养区划定后,养殖场遇到拆迁依法也应当获得补偿,但全国各地对禁养区内养殖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各地区会出台涉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拆迁工作方案以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及拆迁时间。一般养殖场搬迁补偿大致包括土地补偿费、养殖场厂房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用补偿、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补偿、装饰装修费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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