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讯:行政公开告知书被撤销 复议决定重新答复
作者: 浏览次数:3075 发布日期:2016/12/12
申请人:张栓柱
诉讼代理人: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 盖梦琪律师
被申请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法定代表人:朱长青 厅长
案情:2016年9月13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寄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申请人家庭农场占有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区域地块被征收为国有的法律文件的政府信息。被申请人作出申请内容不属于该行政机关公开范围和申请位置不明确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行政复议告知书,而未予答复。本录律所杨律师和盖律师针对该情况,深入分析并结合法律知识、案件事实、证据,指导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附:中华任命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