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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场拆迁维权之区政府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
作者:盖梦琪 浏览次数:3415 发布日期:2019/4/7

【案情简要】
  张先生于2011年租用了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某村部分村民的土地,并投资200余万元用于养鸡场的建设及经营。因张先生一家吃苦耐劳,经营有方,随着养殖场不断开拓经营领域,形成了养殖一条龙的经营方针,鸡只的数量也达到了数万只,并已成为该市最大规模的养鸡场。通过张先生的筹划与经营,该养殖场再经过数年的发展,可以成为中国最大的养鸡场。
  然而,随着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蚌政通[2014]22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7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的通告》,张先生养殖场所在区域被纳入该市城中村改造范围。面对拆迁部门的补偿款,张先生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双方就拆补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在历经被两次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均被我维权律师一一击溃之后,强势的对方几乎不会再留给张先生过多的话语权,于2012年5月20日组织了执法大队、公安、区镇两级干部以及不明身份人员约500人,动用了挖掘机、推土机、工程运输车等大型机械对张先生的养殖场进行野蛮拆除,将办公用房、养殖棚舍、18亩长4年白芍地和即将收割的10亩麦地深挖破坏,场内的办公设施、生产机械、养殖设备、监控设备、化验设备全部毁于一旦,所养鸡只荡然无存。
  发生上述情况后,张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波及拆迁业务骨干律师谢茂亮立即着手对该强拆行为启动法律维权程序。
  【维权攻略】
  一、缜密分析确定担责主体
  面对上述事实情况,杨波律师及谢茂亮律师立即针对此次强拆事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结合案件全部事实、现有证据及法律依据,两维权律师确定了淮上区人民政府就是实施本次强拆的责任主体。随后,两维权律师立指导张先生将淮上区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复议至蚌埠市人民政府。众所周知,征地拆迁工作已成为当地政府的重点工程及较为重要的经济来源,拿到张先生养鸡场所在土地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势在必得,其不可能这么简单地承认实施了违法强拆行为;并且该所谓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本就是市政府的工程,作为复议机关的蚌埠市政府果不其然驳回了张先生的复议请求。
  二、双管齐下维权步步为营
  两维权律师看到复议结果后并未诧异,立即将淮上区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诉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要求法院确认淮上区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确认蚌埠市人民政府复议行为违法,双管齐下,往往比未经复议单独起诉的效果更为理想。
  三、法庭交锋法治彰显正义
  2015年10月12日,违法强拆一案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原告张先生与杨波律师及谢茂亮律师参加了庭审。庭审中,两维权律师出示了强拆现场的视频和照片作为证据指控被告强拆违法,并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被告声称该证据不足以证明违法强拆行为系被告事实,并辩称强拆行为是土地出租方即某村委会组织村民强制收回土地的行为,并出示土地租赁合同、告知书、强拆照片作为证据,用以证明该行为主体为村民而非被告淮上区人民政府;面对该说法,我维权律师当然无法认可,当事人苦心经营的财产被毁于一旦,违法行为人竟然用如此荒唐的说法掩盖罪行、逃避责任。对此,杨波律师及谢茂亮律师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一一进行了质证,并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事实逻辑再次申明该违法行为系被告所为,面对我维权律师的有力回击,被告哑口无言。在法律与事实面前,在证据与我维权律师的揭示下,被告实施违法强拆并企图逃避嫁祸于他人的事实不容掩盖!法院最终也采纳了我方观点,并释明对被告的观点不予采信。最终,蚌埠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判决——确认被告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20日拆除原告张某某经营的蚌埠市淮上区张某某良种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负担。至今,本案上诉期已过,该判决已生效。
  【律师点评】
  张先生作为蚌埠市最大的养鸡场经营者遭遇政府的违法强拆,其损失之大,令人惋惜。政府为了低成本征收张先生的养殖场,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先后对张先生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维权律师一一应对,上述通知书均被确认违法并予以撤销。本案中,值得庆幸的是,张先生的养殖场遭遇违法强拆后,其积极配合律师开展维权工作,在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院确认了担责主体,这可以说已经为后续获得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做了很好的前期铺垫工作。试想,张先生无法接受对方给的补偿款并拒绝拆迁,遭遇强拆之后,完全丧失了话语权,对方如果再次压低补偿甚至不给补偿,张先生该何去何从?拆迁维权律师认为,最有力的回击就是请律师介入启动法律程序来固定违法事实,确认责任主体。强拆案件中,确定违法主体是一个难点,通常对方会指使不明身份的人进行强拆,拆除完毕后一哄而散,就会出现无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受害人有苦说不出。实际上,拆迁律师可以利用法律程序收集相应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确认责任主体,即便对方拿出什么方式搪塞法院、掩盖罪行,都难逃律师的追击与法律的质问!在此,建议被征收人在面对违法强拆、不合理补偿等情形下,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配合律师依法维权,我们相信,在倡导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今天,正义始终为法律所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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